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4篇)

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2-12-16 15:42

  第一篇: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定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全面排查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管理,其中粉尘防爆企业要求做到“—企一档”。督促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标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覆盖全乡建材、轻工、商贸等三大行业,突出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重要领域和重点部位,紧盯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四、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木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其它重点作业

  1、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2、特种作业。在机械、建材、商贸等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

  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建筑的安全情况。重点整治:辖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

  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彻底整改隐患。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本属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

  第二篇: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省冶金等八大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小微企业占大多数,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事故防范工作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围绕小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补齐小微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事故防控水平。

  二、核心工作

  突出抓好“三项防范”整治工作。

  (一)防范“燃烧爆炸”事故整治

  1、排查整治可燃(爆)物。全面梳理各类小微企业容易引发燃爆事故的场所及事故风险因素,重点排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等企业或场所,对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爆物品的,参照“三场所三企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2、排查整治“导火源”。特别要关注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在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强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3、落实管控措施。在一些需采取防爆措施的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要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强化防爆整治,落实有效防爆措施,配备相应的声光报警装置等。加强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

  (二)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整治

  1、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在作业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督促企业健全作业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配备必要应急装备。

  3、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在作业前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三)防范“失稳坍塌”事故整治

  小微企业往往厂房、设备设施等比较简单陈旧,且空间狭小、设备布局及物资堆放杂乱等特点,要严密防范厂房坍塌、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或倾覆等致人伤亡事故。

  1、排查小微企业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的结构稳固性以及重点致害因素。

  2、加强因强风、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对小微企业安全影响的监测,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3、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日常监测,严密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三、工作措施

  重点落实四项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场培训会。按分级属地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辖区内小微企业分布和数量情况,于10月底前,分片、分组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风险排查和事故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让每一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教育。

  (二)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组织小微企业进行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小微企业安全风险自查表,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人员或委托有技术管理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村入企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并核对小微企业风险自查表,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并公布风险评定结果。

  (三)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督促小微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一报警、二疏散、三自救”为主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向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公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在今年年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四)落实一线监管措施。在乡镇(街道)小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汇总梳理,依法督促小微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分解监管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底前,组织开展整治任务部署,并分级完成培训工作,落实小微企业风险排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11月底前,分级组织完成专项检查,完成并公布小微企业风险评定,全面梳理高风险小微企业,落实执法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三)12月底前,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完成分级监管网络构建。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监管,全面督促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四)20XX年6月底前,健全完善小微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总结,改进措施,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排查梳理,深化隐患治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将小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至基层单位和企业一线,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档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小微企业,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立即停产、停用、停运,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使用和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风险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各地要建立小微企业风险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风险等级分类报告机制。特别是风险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要建立完善并在20XX年6月底前有效实施安全风险管控日志制。在强化定期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以防范较大事故为导向,推进企业将风险等级降低至可控范围。

  (四)落实风险研判,会商互通信息。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小微企业事故、安全执法、日常检查、“三项防范”整治、企业风险报告等情况和块状特色经济、相关行业经济景气度、季节性生产周期、气象灾害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会同人力社保、卫健部门掌握的工伤情况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会商,对本地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作出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要动态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强化重要信息通报预警,提升监管效能。

  (五)强化联合执法,健全协同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风险研判会商结果和企业风险分级状况,积极会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打非治违、淘汰落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篇: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总体实施方案,深刻吸取工贸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提升全县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应急发〔20XX〕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部门以及县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辖区内所有涉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重点企业。

  三、工作措施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结束,历时3个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检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一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理顺企业自身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权利义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将员工的思想意识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二是所有工贸行业企业自身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工贸企业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XX〕46号)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填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表》(详见附件)。三是各工贸企业要根据检查要点表列出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四是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双报告”制度。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将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五是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所有工贸企业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开展专项检查及执法检查。县应急局将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摸清专项行动整治企业底数,对所有工贸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严格执法、提升处罚力度。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处置,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暂扣或吊销证照的坚决暂扣或吊销证照,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处罚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要有提升。

  (三)组织和配合开展好柳州市应急局布置县级交叉检查。根据市局要求,11月至12月,每月开展1次县级交叉检查,每次检查3天6家企业,重点检查内容为工贸行业领域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检查将视情况邀请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平台一起参与交叉检查,对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应急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纪录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让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召开企业警示约谈会。组织辖区内工贸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事故约谈警示会,研讨事故原因、责成发生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作深刻检查、部分企业作表态发言等,让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共同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深刻吸取各级各类事故教训,查找事故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部署防范措施,举全局之力遏制事故上升。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复训和考核,组织县级层面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加强企业内部专项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下载“应安联”APP,参与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

  (四)严肃事故调查和开展事故防范整改评估。严肃事故调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织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走访问询、现场检查和组织考试等方式对今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组织同类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

  (五)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各部门将严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组织并抓好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防止“屡改屡犯”。

  (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捋顺安全生产各层级职责,调动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督促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积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组织辖区内企业接受专家培训、现场观摩达标企业等方式逐步推开此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

  第四篇: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县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有效管控外包作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贸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外包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涉及外包作业的工贸行业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发包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承包单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

  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作业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是否建立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核、作业审批、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制度;

  3、是否在作业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4、是否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事故报告机制;

  5、是否审查承包单位依法应当具备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将外包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

  6、是否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是否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7、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项目现场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演练;

  8、是否在作业前与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明确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作业条件达标,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和进行安全交底后作业;

  9、是否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是否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再复工作业;

  0、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是否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1、涉及危险作业的,是否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要求,落实危险作业领导审批和现场带班制度;

  (二)承包单位是否加强承接项目安全管理:

  1、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作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项目;

  4、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作业方案,并经发包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5、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危险作业时,是否执行发包单位的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接受发包单位的现场监督;

  6、进入现场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发现事故隐患后是否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并拒绝进入现场作业;

  7、是否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8、是否主动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并同时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9、是否按照规定或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0、外包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

  1、是否非法转包、分包其承接的外包项目。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6月)。

  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5月1日前上报本地区专项实施方案。

  各工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强化对属地监管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督导,摸清属地监管的外包工程基本底数,采取严格措施,督促全面开展外包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认真填写“XXX县工贸行业外包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督查整改阶段(7月至8月)。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本地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涉及外包单位的工贸企业开展抽查和指导,并对完成整治的进行核验,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核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外包工程的重大问题与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尤其是对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或者外包作业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必须依法依规上报县局实施行政处罚。

  市、县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抽查督导,重点督查检查涉及危险作业的外包项目企业,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摸底排查不彻底、监管台账不建立、宣传培训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格的地区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三)总结阶段(9月)。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全面掌握专项整治期间辖区内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同时要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于9月28日前上报本地区工贸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针对性采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要迅速将本方案转发到辖区涉及外包项目的工贸企业,认真按照部署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强调。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将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与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等有机结合,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全面、彻底的排查。要摸清辖区内外包工程以及承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上报县局实施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商场显示屏、社区显示屏,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有效手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时进行安全风险提示、警示。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邮箱XXX分别于5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实施方案;9月28日前报送“XXX县工贸行业外包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1)、“XXX县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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